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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公司治理与股东权益保护专题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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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背景
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基础。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以股东权利保护和公司治理为主题制定了《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为妥善处理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纠纷提供了司法保障。为帮助相关人员准确地理解和适用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深入探讨公司法适用和公司管理实践中面临的一系列热点、难点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拟举办“公司治理与股东权益保护专题研修班”。
培训课程

课程仅供参考,根据培训单位需求量身定制课程方案。

第一天上午《公司法司法解释四》背景下公司治理的基本制度李建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商法研究所副所长。
下午公司财务状况之识别方法——财务报表阅读精要王军:国首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务会计研究中心特聘兼职教授,第九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计审计评估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等。
晚上公司治理案例研讨王军: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公司法研究所副所长
第二天上午股权的价值评估方法龚志忠:嘉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律协执业纪律与调处委副主任。
下午并购的尽职调查与并购协议的疑难问题张晓森:中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委员,中国并购公会常务理事,中国并购公会并购法律委员会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晚上股权投融资案例实战训练邢冬梅: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银行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第三天上午《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对股东权益保护产生的影响及变化胡利玲: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
下午公司诉讼实务最高人民法院法官
以上师资均已邀请,如遇特殊情况将及时告知学员,最终课表以报到时为准。


培训师资
高校学者(以中国政法大学为主)、党政领导干部、企业高管和智库行业专家等一流师资资源。
培训方法
理论授课、现场教学、情景教学、分组研讨、圆桌沙龙等相结合。
培训费用
根据培训人数及具体培训方案而定。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手 机:1342981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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